因多项违反规划法的事实 旭辉中心开发商被罚款约21万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1w阅读 2024-01-09 15:54

近日,成都温江鱼凫万盛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因“旭辉中心地块三”项目违反规划批准内容进行建设,被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局)新政处罚:罚款211752元。

具体事实如下:2023年12月20日我局【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管理局)】收到《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旭辉中心地块三项目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函》(编号:2023-029号),函件中提出成都温江鱼凫万盛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旭辉中心地块三”项目以下违法事实

1:局部外立面形态、颜色、材质发生变化;

2:新增雨棚29处,经测绘单位计算面积共39.95㎡;

3:新增烟道16处,经测绘单位计算面积16.01平方米。

经查移送前述问题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成自然资规{2021}2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十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成都市建筑工程违法建设处罚规定》(成自然资规{2021}2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十五项之规定,建议给予成都温江鱼凫万盛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罚款211752元(大写:贰拾壹万壹仟柒佰伍拾贰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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