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 12月19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发布关于深圳市福田香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的公告。
公告显示,香江控股于2018年1月11日与香江富汇、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基可投资合伙企业以及壹方置业(深圳)有限公司相关各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共同成立深圳市福田香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田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认购有限合伙份额。该事项已经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8年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香江控股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福田基金的通知,福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及合伙结构发生变更。2018年6月8日,福田基金的合伙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备案通知书编号:21801538977)。
香江控股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福田基金的通知,福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及合伙结构发生变更。2022年10月10日,福田基金的合伙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
香江控股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福田基金的通知,鉴于外部投资环境发生变化,合伙企业未开展实际业务,合伙企业拟进行注销。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工商注销相关事项已办理完毕。
香江控股表示,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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