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执行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执行期为明年上半年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6.5w阅读 2023-12-07 13:48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2月7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执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的通知》,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通知明确了适用“又提又贷”政策的条件。对在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6个月缴存额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取不高于20%的购房首付款后,同时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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