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12月6日消息,润嘉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嘉物业)因排水管网排放超标污水被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金额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水务罚字﹝2023﹞第285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润嘉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5日,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焦晓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等。润楹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该公司股份100%,由创润发展有限公司间接100%持股。后者由华润万象生活有限公司100%持股。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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