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将单位住房基金的75%用于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职工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2.7w阅读 2023-11-30 13:51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1月30日,广州市住建局近日在官网公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单位住房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稿提出,单位住房基金的75%用于向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25%用于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含对已售公有住房加装电梯)。单位住房基金的来源包括两个: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含存量公有住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直管公房回收的资金(包括职工将其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向单位补交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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