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特能源“夫妻店”,IPO前突击高额分红助实控人偿还民间借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李兰兰 6.2w阅读 2023-11-28 15:17

乐居财经 严明会 10月7日,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特能源”)近日在上交所主板IPO审核状态更新为“已受理”,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乐居财经《预审IPO》查阅,和特能源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园区热电联产业务,通过建设热电联产平台,为客户提供集中供热、电力供应以及一般固废资源化处置服务。

和特能源其前身福州市和特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由严勇、倪必鸿出资1000万元设立,二人分别持股95%、5%,其中倪必鸿代严勇的妻子林建芳持股,并于2014年进行代持还原。

刚成立时,和特能源还是一家从事房地产业、交通设施业、生物工程、矿产资源业等行业投资业务的公司。直到2020年12月,计划挂牌新三板的严勇、林建芳夫妇才将和特能源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并完成了股份制改革。

和特能源自成立至2022年1月挂牌新三板前,公司股东方一直都只有严勇、林建芳二人,是典型的“夫妻店”。

2022年11月,和特能源完成首次定向增发,引入51名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募集资金6868.95万元,发行价格为18.61元/股。

IPO前,2023年1月,和特能源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9.32元/股的价格向16人授予260万股股份,产生股份支付费用2415.4万元,该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8年。

两个月后,和特能源再次进行定增,以18.61元/股的价格募集资金1058.05万元,新增5名股东,其中包括林建芳的母亲林俊云。

递表前,和特能源共有63位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实控人严勇、林建芳夫妇及一致行动人林俊云直接持有公司88.47%股份,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

在引入外部股东前,严勇曾连续多年拆借资金给和特能源,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则为严勇的对外借款。

和特能源披露,公司在业务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但自身融资渠道较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灵活的信贷资金较为困难。在公司需要临时资金周转时,严勇会将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临时拆借给公司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由于看好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严勇于2009年至2021年陆续以自身可从公司项目中获得的收益为基础,向其亲友及部分员工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

2020年及2021年,严勇新增借款1945.57万元、32.5万元;2021年及2022年初,借款余额分别为7377.12万元、7409.62万元,借款人人数均为55人。

而在此次申报IPO前,和特能源实施了突击大额分红。2022年5月,公司推出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现金分红1.93亿元。按照彼时严勇、林建芳95%、5%的持股比例来算,二人分别获得分红1.83亿元、0.1亿元。

2022年7月,严勇在收到分红后,向55名借款人偿还了其个人借款本金7409.62万元及约定利息,共支付1.09亿元,还清了其所有筹集的民间借款本金及利息。

2023年5月,和特能源继续进行大手笔的分红,推出2022年度利益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1.02亿元,并向公司股东转增股本5685.9万股。

两次2021年和2022年利润分配中,和特能源的分红金额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261.7%、129.6%,严勇夫妇二人合计落袋2.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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