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剂IPO撤单,实控人大额取现用于借款及购房曾被问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6.8w阅读 2023-11-24 12:04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1月24日消息,北交所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试剂”)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根据二轮问询回复,发行人部分关键自然人存在大额存取现的情形,其中实际控制人唐群松2020年取现120万,主要为对朋友同事的借款,用于购房、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控制人陈新国2021年取现119万,主要为对兄弟陈新华的借款,用于购房,2022年陈新国取现150万,主要为对朋友的借款,用于购房。

据此,北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实际控制人唐群松、陈新国以取现的方式给他人借款用于买房等用途的原因及合理性。唐群松、陈新国各年借出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取现时间、金额、交易对手方名称及是否为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相关人员、借款用途、交易对手方使用资金时间、交易对手方购房时间、归还资金时间及还款方式,说明取现时间与交易对手方资金借入、使用时间是否匹配,取现的用途是否真实、合理。

公告回复称,实际控制人唐群松、陈新国以取现的方式给他人借款用于买房等用途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家庭或公司内部原因、借款方的现金需要等,具有合理性;取现时间与交易对手方资金借入、使用时间整体匹配,取现的用途真实、合理,相关交易对手方为威尔药业员工或实际控制人亲友,不涉及为南京试剂承担相关成本或者费用的情形,不涉及商业贿赂等异常利益往来。

南京试剂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刚,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是一家专注于化学试剂、药用辅料、催化剂及助剂和定制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唐群松4人合计直接持有南京试剂股份30,573,876股,占南京试剂股份总额的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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