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苏州 近日,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范围内(涉及计划安置在城南家园四期、五期的动迁项目:具体项目名称见附表)房票安置相关事宜告知书公布。
这也意味着,吴江区房票细则正式出炉!
一、申请房票安置需满足条件:
1、度假区范围内新启动或已启动但尚未结束安置的房屋征收搬迁项目,且被征收搬迁房屋为住宅的;
2、被征收搬迁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
3、被征收搬迁人一致同意选择房票安置方式:
4、经村委会及动迁办核准审批同意
二、房票票面金额:
依据征收搬迁项目安置公寓房套型(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120平方米、130平方米)开具,按单价15935元/平方米计算(根据市场评估价格调整),票面金额需扣除公寓房购房款。房票的结算金额为房票的票面金额(不含奖励)。自房票出票之日起,不再支付过渡费。
三、房票使用期限:
房票自出票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到期可申请延期一年(仅限一次)。
四、房票奖励:1、房票出票之日起3个月内(含3个月)使用票面金额购房(以网签为准)可以给予房票使用票面金额10%的奖励;2、房票出票之日起4至6个月内(含6个月)使用票面金额购房,可以给予房票使用票面金额8%的奖励;3、房票出票之日起7至12个月内(含12个月)使用票面金额购房,可以给予房票使用票面金额5%的奖励;4、奖励可同步购房使用。
五、房源信息:
第一批次的房源库为:清枫和苑、悦湖东方、铂珺庭、丽泽璟庭、清风和景雅苑、吴江凯旋生活广场、澄泓悦园、欧蓓莎地块、紫来苑的入库房源。
被征收搬迁人如购买度假区范围内第一批次房源库以外的房源,需签订《承诺书》。本次房票可购买的房源不包括二手房房源。
告知书原文如下—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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