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刘治颖 11月13日,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股份)更新招股说明书上会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
据招股书显示,中力股份是一家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动叉车和内燃叉车,产品广泛应用于物流仓储、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电子商务、汽车制造、批发零售、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
业绩方面,2020年-2023年上半年,中力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24.77亿元、42.06亿元、50.11亿元和28.4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22亿元、3.54亿元和6.33亿元和4.01亿元。
从客户地区分布来看,报告期内,中力股份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59%、50.38%、41.73%和44.30%,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46.41%、49.62%、58.27%和55.70%。
报告期各期,中力股份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50%。此外,公司材料中的发动机、电控元件等主要从日本和欧洲进口。公司出口产品和进口材料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欧元、日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1,127.91万元、1,610.82万元、-3,133.90万元和-3,439.2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中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受到多次行政处罚。
2021年1月21日,中力进出口因载货集装箱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超过5%且最大误差超过1吨,被处以罚款8,500元;
2021年4月29日及2021年5月18日,中力进出口作为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海运出口手续时,存在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被分别处以罚款7,875元、7,875元;
2021年6月7日,中力进出口因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货物适运申报手续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万元;
2021年7月23日,中力联众因进口货物的实际运费与申报运费不符,漏缴税款共计44,847.10元,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27,000元;
2023年3月8日,中力进出口存在将危险货物报为普通货物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70,000元。根据公司提供的《浙江省财政通用票据》;
2023年4月23日,中力进出口作为货物托运人,在办理海运出口手续时,未将托运的危险货物的危险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通知承运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0元。
相关标签:
拆解IPO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