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回复IPO问询,董秘及财务总监均变更为屠宁引关注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3.9w阅读 2023-11-09 17:55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1月8日,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披露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现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屠宁系2021年6月新任。

据此,深交所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委派、变更的规定,说明上述变更事项的原因及相关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此外,要求说明最近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问询函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及履行程序情况如下:

变动原因显示,郭振荣因希望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发行人的战略决策及运营管理中,故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毛文静因个人原因,辞去发行人财务总监职务,其仍在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屠宁为发行人董事,且曾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财务、会计及相关管理经验,故接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

针对最近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告回复称,报告期初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郭振荣、王满、屠宁、李浪、沈智萍,因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发行人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变更为郭振荣、屠宁、白燕涛、王明明及3名独立董事。新董事白燕涛为公司内部培养产生;王明明为发行人外部投资人徐汉杰委派;王满因年事已高,未在继续担任董事,但任在公司任职。同时,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于该次股东大会选举了3名具有独立性的外部人员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该等事项均为发行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举措,不属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动。

此外,报告期初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振荣、副总经理白燕涛、财务总监毛文静。2021年6月1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均变为由董事屠宁兼任。屠宁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及资本市场经验,且其一直是公司董事,对公司业务较为了解,由其担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是公司吸引优秀人才、优化治理结构的举措,不属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动。

蓝宇股份成立于2010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郭振荣,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从事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方向的数码喷印墨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郭振荣直接持有发行人25.9603%股份,通过蓝宇投资控制发行人10.0888%股份,通过蓝兴投资控制发行人9.0636%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45.1127%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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