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四川天府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报《条例》贯彻措施,回应公众关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郑鈜,成都市司法局副局长全勇,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荣华,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彭天宇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委员,两委办主任、审计局局长魏远刚主持。
出台《条例》共9章53条
为国家级新区建设发展提供相匹配的制度供给
发布会上,杨阖对《条例》出台背景、立法工作进程以及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解读。据杨阖介绍,《条例》的出台,一直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适应改革需要,通过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国家级新区提供相匹配的制度供给,将已形成的建设公园城市示范区的四川经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乐居新媒体从发布会获悉,《条例》立法工作自2015年开始启动酝酿,按照法定程序,《条例》已经成都市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并于2023年7月25日正式通过并公告公布,定于10月1日起施行。
此次即将施行的《条例》共9章53条,分总则、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生态宜居、服务保障、附则。《条例》进一步明确天府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确立天府新区管理体制。具体来看,《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加强对天府新区的组织领导,争取国家对天府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保障和促进天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赋予天府新区发展所需的省级、市级、区(县)级相关行政管理权限,契合了天府新区发展实际需求。
《条例》明确天府新区要突出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细化规划、建设、土地征收补偿、土地供应管理等重要赋能内容,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要着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在天府新区集中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教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和平台、总部机构、展会优先布局天府新区,科学规划和建设现代产业集群。
此外,《条例》也强调天府新区要引领对外开放示范,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聚焦做强“一带一路”建设节点功能,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要关注生态宜居生活品质,鼓励天府新区环境影响评价改革方面先行先试,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要优化服务保障及营商环境,提供高标准政务服务和教育、文体、医疗等公共服务,建立人才发展机制,建设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促进依法行政
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先行区建设
“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国家级新区优势、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强化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内在要求”。发布会上,谈及《条例》正式实施对天府新区的重大意义,刘荣华表示,《条例》总结吸收各领域改革经验成果,同时给予天府新区更大的改革和创新空间,赋予天府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权限,有利于破除制约发展的瓶颈障碍,强化放权赋能聚势发展,让各界对天府新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发布会现场,刘荣华通报了《条例》公布以来,天府新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据悉,天府新区在《条例》公布后,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将《条例》纳入天府新区各层级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印发天府新区《贯彻落实〈四川天府新区条例〉实施方案》,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此外,天府新区还将全面完善行业配套制度,充分运用法规赋权,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实施办法。
乐居新媒体从发布会现场获悉,伴随《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天府新区也将同步公布《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第一批)》。该《权力清单》系统梳理了《条例》赋予天府新区管委会有关行政管理职能职权,按法定程序审议和公布权力清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并接受群众监督。
刘荣华表示,天府新区还将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提升监督管理的水平,通过不断调整完善权力清单,用制度规范权力,督促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并建设网上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同步研究制定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等配套制度,全面保障权力清单得到正确有效执行。
回应社会关切 凝聚强大合力
开启天府新区新一轮担当使命、先行先试、干事创业新篇章
自《条例》公布以来,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热议。针对公众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布会现场也进行了一一回应。
关于《条例》有哪些较为创新性规定,郑鈜认为,相较于其他地方条例,《条例》基于天府新区管理层级多、跨2个地级市、跨成都市多区等现状,在直管区与非直管区规范详略得当,公园城市特质贯穿始终,并将科技创新作为专章规定等方面予以创新探索,《条例》重点对直管区涉及的经济社会管理作出授权规定,明确非直管区经省、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参照行使,并明确天府新区要彰显公园城市“首提地”使命担当,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园城市标准体系。此外,对比其他国家级新区条例,《条例》突出天府新区的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和成果转化,为国家级新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成都市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支持天府新区建设和发展?全勇表示,接下来,成都市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内容和精神,一如既往支持天府新区的开发建设和发展,围绕天府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等方面,分门别类细化规定针对性支持措施,为最大程度激发新区改革创新活力提供重要制度支撑。比如,根据《条例》相关规定,支持天府新区在重大改革创新领域开展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天府新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支持天府新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和重大科技、科教基础设施等统筹建设以及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布局……通过《条例》具体实施,进一步强化放权赋能,凸显经济功能导向,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发展潜能,形成发展合力,有力保障和促进天府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乐居新媒体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关于公众普遍关心的《条例》施行将会对天府新区“人才工作”带来哪些积极影响?彭天宇表示,天府新区已制定出台《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人才支持政策》,设立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赋予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单位人才自主评价权,正式上线四川天府新区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接下来天府新区将按照《条例》明确的政策规定,制定更多更好的人才服务保障政策,继续搭建符合公园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的人才管理体系,在引进、聚集、培育、交流等方面给各类人才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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