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 9月20日,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达农化”)披露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9400.35万元、7322.18万元、6815.48万元。据此,北交所要求说明第三方回款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是否一致,是否均取得代付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是否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第三方回款相关内控制度及其健全有效性,部分第三方回款付款方为客户员工的原因及合理性,前述人员的回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
公告回复称,根据公司的合同、发货单、物流单、发票、银行回单等资料,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涉及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公司均取得了由客户及回款方提供的说明文件或者由付款方在银行回单中备注客户名称。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等网站,结合报告期内期后回款情况,公司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另外公告称,公司制剂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农资服务站等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该等客户一般规模较小,未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由其法人代表及其关联方进行运营,由其客户法人代表及其关联方、员工等代为支付货款。报告期内部分第三方回款付款方为客户员工是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客户特点决定的,具有合理性。
前述人员的回款资金来源为代相应客户向下游收取的货款或相应客户的其他运营资金,经核对发行人及其主要关联方的资金流水与第三方回款客户及付款方名单,发行人及其主要关联方与上述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资金往来,上述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资金来源于发行人及其主要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
快达农化成立于1994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尹英遂,注册资本为2.55亿元,主要从事以光气为原料的农药原药、制剂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以及精细化工中间体。该公司大股东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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