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股份回复IPO问询,不存在体外资金循环虚构收入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李兰兰 3.3w阅读 2023-09-22 09:14

乐居财经 李兰 9月19日,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股份”)披露关于深交所IPO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据乐居财经《预审IPO》查阅,中超股份主要从事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以超细氢氧化铝为代表的低烟无卤阻燃材料,以及以特种氧化铝、勃姆石为代表的锂电池涂覆材料等。

2020年-2022年,中超股份销售费用分别为705.34万元、770.72万元、843.44万元,1%左右的销售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2%的平均水平;中超股份2%左右的管理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5-6%的水平。

报告期内,中超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2,761.16万元、2,474.58万元和3,836.22万元。2022年末研发人员145人、占比17.24%。

据此,中超股份被要求说明报告期各期生产、销售、管理、研发及技术人员人数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22年末销售人员仅18人、占比2.14%,是否与销售活动和行业惯例一致;其主要研发项目对应的人员,研发人员的变动与研发项目的变动情况是否匹配,2022年末研发人员大幅增加至145人、占比17.24%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突击增加研发人员的情形等。

中超股份回复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88人、96人和145人,人数逐年增加。 2022年末研发人员大幅增加至145人主要受到储能电池材料等拓展研发方向、扩大研发团队规模的影响。相关人员变动系基于公司整体研发计划,与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公司资源相匹配,具有合理性,不存在突击增加研发人员的情形。

此外,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各期末,中超股份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9,029.38万元、20,993.93万元和29,215.71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3,261.55万元、11,028.48万元和11,253.69万元。

中超股份被要求说明在建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款和工程款对应的项目内容,支出金额、供应商和采购内容、款项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和体外资金循环虚构收入或代垫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在建工程项目发生额主要为设备采购款、工程款和工程物资款等。其在建工程款项支付对象为外部设备、工程及工程物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和中超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中超股份支付的相关资金全部用于在建工程项目,不存在资金被占用和体外资金循环虚构收入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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