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9月12日消息,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西卫公罚〔2023〕328号;处罚机关为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内容为罚款3万元。
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勇军,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施工;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等。总公司为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王顺丽,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该公司由李旭东持股98%,王顺丽持股2%。目前该公司有18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成都嘉诚鑫锐商贸有限公司等。
(责编: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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