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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顺德区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住宅建筑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一版)(试行)》的通知,自该设计指引印发之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必须按照《设计指引》的要求执行。
通知指出,此次出台的设计指引适用于顺德新建的商品住宅,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公寓、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单体设计可参照执行。
同时,指引的应用专篇中还对各项指引要求按照必选项和自选项进行了分类,其中,必选项应严格执行落实,自选项可自主选择相关条款实施,自选项实施评分制,顺德住建局将根据得分排名情况,按季度对优质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必选项涵盖16个项目,包括有“住宅层高不宜小于3.0m,户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0m”、“高层住宅应至少有一部公共电梯经封闭空间与户门相连, 以方便住户日常生活和梅雨潮湿天气通行安全。”,以及“车库、大堂、电梯前室和住宅电梯轿厢内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手机通讯无线信号覆盖。”等要求。
而自选项则共有34项,包括有“住宅中‘书房’、‘茶室’、‘视听室’、‘娱乐室’等类似休闲功能名称的房间均不紧邻电梯布置”、“地下室的单元入户处考虑无障碍设计”、以及“小区设置防高空坠物监控系统”等要求。
附:佛山市顺德区住宅建筑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一版)(试行)全文
为促进我区住宅建筑建设的高品质、高质量发展,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卫生、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人性化住宅设计理念,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区住宅建筑工程实践经验,组织行业专家,深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设计指引,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反映。
1 总 则
1.1 本设计指引适用于顺德区新建的商品住宅,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公寓、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单体设计可参考执行。
1.2 本《设计指引》涵盖了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与智能化、暖通五个专业。
1.3 本《设计指引》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应按照现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等相关规范、标准中的定义和解释。
1.4 住宅建筑设计尚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5 自本设计指引印发之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应按照《顺德区住宅建筑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的要求执行,上级部门后期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1.6 本设计指引由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2 建 筑
2.1 紧邻铁路、高速公路、快速路与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建筑的降噪措施: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宜加大退让距离,并采取满足声环境要求的技术措施;卧室、书房、厅(起居室)宜布置在远离噪声源一侧;卧室、书房、厅(起居室)应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封闭外廊、封闭阳台,安装高隔声性能的门窗和提高围护结构的隔声能力等降噪措施,并考虑室内的通风换气;卧室、书房、厅(起居室)外围护结构隔声性能计算,应按立面噪声预测值与室内噪声限值(等效声级LAeq,T,dB)差值再加上5dB,立面噪声预测值宜保守取值;噪声较严重时,外窗(除消防救援窗)可考虑采用内层为夹胶玻璃的中空玻璃窗。
2.2 住宅小区总平面图应合理规划并清晰反映出消防控制室、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变配电房、开闭所、通信基站、二次供水泵房、公厕、垃圾收集站、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
2.3 住宅小区总平面交通组织设计应安全便捷,合理布置人流、车流的进出通道,宜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专用的非机动车通道。
2.4 住宅小区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小区非机动车道及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铺装,建设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湿地等集雨型绿地,配套蓄水设施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
2.5 住宅小区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不应与建设工程园林绿化重叠,如使用植草砖,植草砖下不应覆土且植草砖还应达到相应强度要求。
2.6 住宅应按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2.7 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或临近小区主要通道等位置附近应设置智能快递柜并设置遮雨棚。
2.8 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站应独立建设,远离住户,并设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9 住宅层高不宜小于3.0m,户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0m。
2.10 住宅中“书房”、“茶室”、“视听室”、“娱乐室”等类似休闲功能名称的房间均不得紧邻电梯布置。
2.11 地下机动车库坡道不宜贴邻住宅建筑,当首层有住户时,其坡道敞开部分投影与住宅建筑主体的投影距离不宜小于6m。
2.12 地下汽车库车辆出入口,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汽车坡道范围内宜设置雨棚,并做好有组织排水。汽车库地坪设计采用减少车辆胎噪、防止地坪打滑的有效措施。
2.13 消火栓等机电附设设备、人防设备不应占用停车位面积和空间。停车位、疏散门不应影响室内消火栓的正常开启和人员安全疏散。
2.14地下室的单元入户处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2.15 住宅小区同一电梯厅设有多部电梯时,应采用并联、群控等控制方式,并保证每台电梯均能到达所有目的层(如住户大堂、首层等)。当住宅有设置地下室,且功能为汽车库时,住宅各单元的全部电梯应均能到达各地下车库层。
2.16 住宅首层电梯厅与入户大堂应直接、紧密连接,不宜通过迂回曲折走道和防火门联系,当首层电梯厅需穿过长度≥2.4m的走道通向入户大堂时,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8m。
2.17住宅建筑的公共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的楼地面等应设置防滑措施,且防滑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d、Bw级。
2.18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达到《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等级应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2.19 高层住宅应至少有一部公共电梯经封闭空间与户门相连, 以方便住户日常生活和梅雨潮湿天气通行安全。
2.20开敞连廊防护栏板宜采用实体栏板,如采用栏杆做法,应保证地面完成面以上0.5m高度内设置实体栏板且栏杆须另加防护网。
2.21住宅套外的疏散走道、公共走廊、通道的设计净宽度为装饰装修完成面之间的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2m。
2.22规范中有最小净宽净高要求的防火门,其门洞宽度尺寸均相对净宽净高要求应至少放大150mm设置。
2.23 住宅首层疏散外门(即大堂门)门洞宽度尺寸不应小于1.8m,门洞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尺寸不应小于2.4m,且同时满足安全疏散及使用等相关规范要求。
2.24 住宅的空调室外机位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室外机位应为混凝土搁板或平台。分体式空调室外机位应靠近所对应的使用房间,并距离可开启的窗扇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房间应预留穿墙套管,空调冷媒管走向布置应合理。
2.25 室外机安装位置不应对室外人员或相邻窗口形成热污染及噪声干扰等;室外机安装后不应影响采光通风;厨房排烟道排烟口不应正对着空调外机。
2.26 节能设计时,厨房、卫生间的内墙面构造应满足铺贴瓷砖或安装挂钩的要求。
3 结 构
3.1 住宅悬挑阳台挑出长度不小于1.5m时,活荷载取值应参照屋顶花园的取值。
3.2 具有使用功能的外挑板(飘窗台板、外飘设备平台板)的板厚均不宜小于120mm,且无论板多长均宜设置板底抗裂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0.15%,钢筋间距宜≤150mm。
3.3 客厅板厚宜≥120mm,角板处拉通的底筋及面筋间距应≤150mm。现浇屋面板厚度应≥120mm,宜采用防水混凝土。
3.4 混凝土结构住宅设置转角窗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3.5结构构件上的设备孔洞应根据相关专业要求预留,设计文件中应有加强措施。
3.6 地下室结构墙柱最终尺寸应经建筑、水、电、暖等专业复核,避免影响车位、门洞的开启。
3.7房间结构梁布置时,卧室及客厅处不宜出现结构梁。梁边宜露在次要房间,房间重要性次序:客厅>主卧>次卧>书房>走廊>厨卫。
4 给 水 排 水
4.1 给水管道入户后,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宜设置总控制阀门;入户的水平给水管线宜在本层天花吊顶内安装。
4.2 连廊式住宅的连廊和电梯厅或楼梯间交界处应设置有组织排水。
4.3 卫生间排水应采取污、废分流制,一类高层卫生间排水应设专用通气管。
4.4住宅底层用户排水应单独设置出户管。
4.5 小区室外给水管宜采用不锈钢管、内衬不锈钢复合管、有衬里的球墨铸铁管、钢塑复合压力管;室内给水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铜管及经防腐处理的钢管;高层建筑给水立管不宜采用塑料管。
4.6 住宅室外排水管道管材宜使用球墨铸铁管,住宅厨卫及阳台排水立管应选择低噪声管材,高层住宅的底层出户管及汇合管宜采用球墨铸铁管,高层住宅的雨水管材应采用金属管材或涂塑钢管。
4.7 淋浴间地漏不应小于DN75,厨房预留横支管不应小于DN75,户外公共区域地面不宜采用侧排地漏。
4.8 小区应设有拖把池、冲洗龙头等方便小区卫生清洁的措施。
5 电 气 和 智 能 化
5.1 住宅入户大堂应设置紧急救护插座,并设置显著标识;大堂或电梯厅应预留信息发布电源插座。
5.2 小区宜设置防高空坠物监控系统。
5.3 住宅公共区域照明应采用节能延时控制方式,除在首层入户大堂设置一盏不经延时控制的照明灯具外,其它楼梯间、走道、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的照明节能自熄开关应采用人体感应、雷达感应等非接触控制型产品。
5.4 在公共部位的信报箱、智能快递柜处应设置电源装置。
5.5 车库、大堂、电梯前室和住宅电梯轿厢内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手机通讯无线信号覆盖。
6 暖 通
6.1 设置在住宅地下室内供平时使用的通风机房,当其上部为居住空间时,不应直接贴临。
6.2 吊装在首层架空层顶板下的风机柜(箱)正下方应为非人员活动场所。
6.3 电梯轿厢内宜设置空调。
6.4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前室应考虑平时通风换气措施,并确保火灾时可开启外窗处于关闭状态或不影响机械加压效果。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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