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峰科技IPO:实控人待偿还付款及债务3700万元,与10名股东签署对赌协议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7w阅读 2023-08-16 15:16

乐居财经 邓如菲 8月16日消息,济南森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峰科技”)将于8月17日首发上会。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峰西、李雷夫妇,两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20.21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1.76%。

招股书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峰西、李雷待偿还的付款义务及其他债务金额合计约3699.23万元,其中对历史股东东兴博元付款义务金额为3200万元,约定主要于森峰科技上市后支付;个人借款本金为300万元,主要系实际控制人出于临时周转需求的短期借款;其余约199.23万元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为2046年8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所持森峰科技股权资产外,李峰西、李雷持有的现金、银行理财、房产、车辆等资产合计价值约2530万元,现有资产充足。并且,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张松伟、发行人股东广东普济无量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梁铭华分别出具承诺,同意向李峰西、李雷提供不高于5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的有息借款。

招股书称,目前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不存在因个人负债而涉及诉讼或借贷纠纷的情形。未来,实际控制人将主要通过个人资产、收入积累等作为偿还前述债务的资金来源。虽然实际控制人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但未来如果实际控制人资产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实际控制人可能面临短期内债务逾期或违约的风险。

此外,2021年12月,济南园梦、济南建华、中投建华、建华高新、张松伟、普济无量、济高投保、湖州佳宁、深创投、山东红土等10名股东分别与实际控制人李峰西、李雷及公司等其他协议签署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1)如截至2022年6月30日,森峰科技未向深沪交易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报材料,则济南建华、建华高新、湖州佳宁、中投建华、张松伟、济南园梦、普济无量等7名股东有权要求李峰西、李雷回购股权,深创投、山东红土、济高投保等3名股东有权要求恢复原对赌协议。但前述条款自2022年6月30日前森峰科技向深沪交易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材料并被受理之日起彻底解除且自始无效。(2)如森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失败,则前述10名股东有权要求李峰西、李雷履行回购股权条款。

招股书称,上述对赌协议中,公司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协议中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不与公司市值挂钩,也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但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履行相关对赌条款,从而导致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风险。

森峰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激光加工设备的研发、制造和为客户提供激光加工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激光切割设备、激光焊接设备、激光熔覆设备等激光加工设备,同时包括激光柔性加工生产线、智能钣金折弯中心、钣金成形柔性生产线等激光加工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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