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宫装饰被人社局处罚,因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拒不改正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9w阅读 2023-08-16 13:24

乐居财经  8月16日消息,深圳市晶宫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宫装饰”)被阜阳市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系未按要求报送资料、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罚款金额2千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临人社监罚﹝2023﹞12号。

据查, 晶宫装饰成立于1985年3月,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科。经营范围含承担各类建筑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承担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等。目前,深圳市博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股59.4015%。

该公司曾涉法律诉讼超1000起,其中司法案件625起。公司所涉司法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最多,为192起。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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