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合肥 近日有网友投诉:颍州区新华学府庄园小区物业服务品质严重不达标。
业主投诉:新华学府庄园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极差,主要表现有:一是小区内现有许多楼栋的一楼业主私自破坏小区绿化、改扩建院子的违规行为。二是小区物业因车位管理费收取标准与业主未能达成一致经常发生矛盾,时有物业保安不让业主车辆进出小区大门,导致业主车辆堵塞大门的情况。
对此,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新华学府庄园小区物业服务”问题,阜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州区政府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一楼毁绿扩院问题。目前,颍州区清河街道城管中队对正在进行的扩院行为进行制止,因小区私自搭建问题较多,待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相关搭建物进行认定后,清河街道办事处将综合研判,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关于车位管理费问题。根据《阜阳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暂行办法》(阜政办秘(2019)17号),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停车服务费、场地使用费标准由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停车服务费、场地使用费标准由停车管理单位提出建议,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实施。除地上封闭式独立车库外,停车位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住宅小区内停车均应向停车管理单位交纳停车服务费。空置的停车位,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停车位所有人与停车管理单位协商确定。经了解,针对未缴纳车位管理费的业主,该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告知业主缴纳相关费用,并在进行登记后出入小区。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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