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合肥 8月9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则通知: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方均缴存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关于实施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
关于降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
8月10日再发两政策
继8月9日阜阳连发三条公积金新政后。8月10日,阜阳再发两条通知: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一、上调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以家庭为单位,无论单职工双职工,市区由每月1000元上调至1250元,每年度不超过15000元;五县(市)由每月800元上调至1250元,每年度不超过15000元。
二、放宽提取次数。职工每自然年度办理租房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
三、简化提取材料。职工无需提供无房证明材料,依托大数据查询。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为支持我市缴存职工购房刚性需求,进一步缓解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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