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地产及曹军领被新乡红旗法院限制消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8.5w阅读 2023-08-08 12:05

乐居财经 8月8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桥地产”)新增1则被限制消费信息,关联对象为曹军领,案号为(2023)豫0702执2441号。

限制消费令显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04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曹军领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被限制的消费行为共包括九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

据乐居财经了解,康桥地产成立于2010-01-20,注册资本约10000万元,法人代表为曹军领。目前,其大股东为北京中金联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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