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 据上交所,杭州飞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仕得”)于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招股书披露,飞仕得在引入云扬投资、杭州浩歌时,施贻蒙、徐晓彬、李军等人曾与之签订过对赌协议。
对赌条款包括对2020年业绩进行承诺,在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投资方有权要求对赌义务人补偿;约定反稀释条款,对赌义务人后续转让股权或发行人后续融资,发行人估值不得低于13.8亿,否则对赌义务人需对投资方进行股份补偿等。
而在引入陈向东、银杏堡投资等战投时,飞仕得主要股东也与之签订了对赌条款,除2020年业绩承诺及上市时点承诺,还包括回售权、清算权、股权平移、股权转让及增资限制、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等。
不过,这些投资方特殊权利于2022年9月后不可撤销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而陈向东、银杏堡投资也与飞仕得、创始股东签署了补充协议,对对赌条款进行了调整。
据乐居财经《预审IPO》了解,不少公司在IPO前,为了吸引投资者,会用对赌协议向股权投资机构深出橄榄枝,以降低投资机构对退出风险的顾虑。
但在A股的IPO审核中,原则上要求IPO企业在上市前清理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因为对赌协议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稳定性、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影响公司稳定持续经营等。
单从此前约定的对赌条款内容来看,招股书中并未提及飞仕得方面承诺的业绩目标是什么,但在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下称“报告期内”),该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4亿元、1.8亿元及2.91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6306.76万元、5149.56万元及8061.73万元。
本次IPO,该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股票,共募资4.54亿元,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据此可以估算,飞仕得此番公开发行的估值为18.18亿元,超过了此前与战投机构约定的最低估值标准。
相关标签:
拆解IPO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