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安因“同业竞争”收购兄弟公司,仍需要委外加工印刷电路板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8w阅读 2023-07-17 14:46

乐居财经 邓如菲 江苏新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安”)申请IPO于5月获上交所受理。

在江苏新安递表前的股权结构中,持股7.28%的其他股东格外引人注意。

  据乐居财经《预审IPO》查阅招股书获悉,其他股东指的是陆泉龙、沈建芳、万秋方、杨卫民、王小学、吴洪海。这六人除了是江苏新安的新晋股东外,还是江苏新安全资子公司“铜陵安博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称“铜陵安博”)的历史股东。

  查阅招股书可以发现,江苏新安与铜陵安博的渊源颇深。自铜陵安博自2014年成立后,共经历了了4次股权转让和1次增资才成为了江苏新安的全资子公司。而江苏新安如此折腾的收购这家公司的原因,是避免“同业竞争”。

  据悉,铜陵安博的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由江苏新安的实控人吴坤元及另一自然人万秋方于2014年合计出资6000万元成立,最初二人分别持股51%及49%。

  招股书披露,2015年10月,为解决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企业间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吴坤元将其持有的铜陵安博40%股权转让给了江苏新安,将其持有的铜陵安博11%股权转让给了陆泉龙。同时,万秋方也将其持有的铜陵安博7%股权转让给了陆泉龙,将其持有的12%股权转让给了沈建芳。因本次转让时铜陵安博净资产低于实缴资本,经各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格确定为1元/注册资本。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铜陵安博由新安有限持股40%,由万秋方持股30%,由陆泉龙持股18%,由沈建芳持股12%。

  2017年2月,万秋方将其持有的铜陵安博11%股权平价转让给了新安有限,沈建芳将其持有铜陵安博12%股权平价转让给了陆泉龙。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铜陵安博由新安有限持股51%,由万秋方持股19%,由陆泉龙持股30%。

  2018年4月,陆泉龙向新安有限、吴洪海各转让其持有的铜陵安博1%股权,向杨卫民转让了其持有的铜陵安博2%股权;万秋方将其持有的铜陵安博14.4%的股权转让给了新安有限,将其持有的铜陵安博2%的股权转让给了王小学。这次转让时铜陵安博净资产也低于实缴资本,经各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格确定为1元/注册资本。此次转让后,铜陵安博由新安有限持股66.4%,由陆泉龙持股26%,由万秋方持股2.6%,由杨卫民、王小学各持股2%,由吴洪海持股1%。

2019年7月14日,上述各股东按上述出资比例同比例向铜陵安博增资,将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1.25亿元。

  2022年8月27日,江苏新安与陆泉龙、沈建芳、万秋方、杨卫民、王小学、吴洪海签署《定向增发注册资本及换股协议》,约定以其持有的经评估的铜陵安博33.60%股权认购江苏新安新增注册资本700.22万元,增资价格为12.5元/股。至此,铜陵安博成为江苏新安的全资子公司,而陆泉龙、沈建芳、万秋方、杨卫民、王小学、吴洪海六人也成为了江苏新安的股东,持股比例为7.28%。

  江苏新安在招股书中表示,收购铜陵安博,是为解决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企业间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通过对铜陵安博的控股权收购,公司主营产品由智能控制器延伸至印刷电路板,进一步完善了上下游一体化研发、生产与配套能力。

  让人不解的是,“同业竞争”往往只是针对上市公司或者IPO企业设置的红线,但江苏新安自2015年起便开始对铜陵博安开始收购,难道彼时公司就有了IPO的计划?另一方面,在吴坤元进行转让铜陵博安股权的过程中,并未直接将其持有的铜陵博安股份转让给江苏新安,而是还引入了陆泉龙等多位自然人,其中原因在招股书中也未给予解释。

  此外,即使收购了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业务的铜陵安博,但目前江苏新安的印制电路板业务仍需要进行委外加工。2020年-2022年,江苏新安印制电路板业务半制程委外的金额分别为1,204.65万元、1,205.97万元以及856.98万元,全制程委外的金额分别为1,511.08万元、8,851.32万元以及6,123.32万元,委外加工已成为江苏新安印制电路板业务产能的重要补充。

  江苏新安坦言,若外协厂商出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产能不足、财务困境、突发停产等风险情况时,公司又未能及时转移相关产品的生产,将可能对公司产品质量、交货期、经营业绩及品牌形象等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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