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 6月16日,据北交所,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亚药业”)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8.80%、74.68%和73.15%。鉴于毛利率受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客户需求变化、生产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存在波动风险。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化学药品制造业务和医药合同外包服务等不同业务的毛利率存在差异,如果未来公司毛利率较低的业务收入占比上升,或部分业务毛利率下滑长期得不到改善,或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均将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4月21日,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税稽罚[2020]12号),发行人员工报销的房屋租赁发票不符合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处以10,000元的罚款。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发行人已主动缴纳完毕上述罚款,并已落实完毕整改要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4月4日出具的《关于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情况的复函》,“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康亚药业是一家以医药研发为核心驱动力,聚焦化学药品领域,化学药品制造与医药合同外包服务协同发展的综合性医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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