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部分业务与实际控制人田王星亲属黄献川设立的上海侨云科技、江苏侨云主营业务重叠。深交所要求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展路径、产品技术及应用范围差异,说明关联方拓展新业务是否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说明保障发行人业务、人员、机构独立及防范利益输送的具体措施。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2.38%、64.72%、67.98%;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15%、21.70%、19.48%。深交所要求发行人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竞争优劣势、定价与成本管理等情况,说明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说明发行人是否对宁德时代存在重大依赖,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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