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战略资源”理念,加快实施“凤巢计划”安居工程,逐步构建多元化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近日,香洲区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包括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申请方式及申请程序、入住规定及退出程序等,解决人才安居后顾之忧。
申请条件
租赁型人才住房面向以下类型的人才配租:
(一)符合“珠海英才计划”要求的顶·尖人才;
(二)符合“珠海英才计划”要求的市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
(三)被评定为香山创新英才、香山创业英才、香山青年人才、香洲工匠的区级人才;
(四)由区政府机关单位新引进的重点项目团队创始人、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五)经区人才安居工程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或团队(含港澳青年人才)。
如有区人才安居工程联席会议无法决定的特殊情况,报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判。
配租标准
租赁型人才住房配租标准:
(一)顶·尖人才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居住年限不限;
(二)市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配租160平方米、14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三)香山创业英才、香山创新英才和区政府机关单位新引进的重点项目团队创始人、带头人可配租100平方米以下的人才住房;
(四)香山青年人才、香洲工匠、区政府机关单位新引进的重点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可配租90平方米以下人才住房;
(五)经区人才安居工程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或团队(含港澳青年人才),可参照本条(一)至(四)款按批准的人才类型确定人才住房配租标准。
其中除顶·尖人才和市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外的单身人士最高可配租65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以上人才住房配租标准中的住房面积均指房屋建筑面积。
入住时限及收费标准
各类人才入住人才住房的时限及收费标准如下:
申请人每次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的有效时间原则不超过2年。若有意愿续签合同的,入住人才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再次递交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经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仍然符合条件的,方可与运营管理单位续签租赁合同。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定期评估市场商品住房租金水平,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估工作。
除租金外,申请人入住人才住房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停车费、网络服务费等费用由个人按照正常标准缴纳。
来源:珠海发布、珠海香洲
来源:乐居新媒体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