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兰兰 4月26日,北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飞龙”)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据公告,2023年1月5日,北交所受理了大飞龙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年4月18日,大飞龙向北交所提交了《浙江大飞龙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申请材料的申请》。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大飞龙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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