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吴文婷 4月25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3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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