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宏新材首发过会,关联销售及专利侵权遭问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5.6w阅读 2023-04-13 10:46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0次审议会议。

  会议结果显示,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现场,上市审核委对佳宏新材关联销售的问题进行了问询。

  根据佳宏新材申报材料,报告期内,佳宏新材前五大客户之一Drexma系佳宏新材间接持股40%的参股公司;佳宏新材向关联方Drexma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62.73万元、1,741.04万元、1,011.35万元;Drexma对佳宏新材产品销售实现率分别为95.87%、81.16%、121.10%;佳宏新材对Drexma的销售单价比同区域客户低。

  对此,上市审核委要求佳宏新材结合Drexma公司治理、公司在经营决策中所起作用,说明公司是否实际控制Drexma;结合销售实现率,说明2021年对Drexma销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结合合作模式、第三方销售价格,说明对Drexma销售单价较同区域客户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上市审核委还对佳宏新材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出了问询。

  根据佳宏新材申报材料,佳宏新材全谱系热敏性半导体PTC高分子材料设计技术、高分子改性材料制备技术、自控温伴热芯带加工成型技术等三项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报告期内,佳宏新材部分温控器产品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佳宏新材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上市审核委要求佳宏新材说明上述三项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的具体原因,相关产品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潜在风险,公司其他核心技术是否存在涉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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