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电控两成净利来自税收优惠,应收账款金额逐年增长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6.6w阅读 2023-04-18 10:00

  乐居财经 王敏  4月12日,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丰电控”)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招股书披露,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45,816.90万元、45,799.18万元、54,806.0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598.82万元、6,735.25万元和7,738.3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09.61万元、-5,213.16万元和8,517.8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子公司元丰软件属于软件企业,2020年适用25%税率,2021年适用“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实际税率为零,2022年适用12.5%税率;重庆元丰和柳州元丰为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适用15%的所得税率;公司因产品出口而享有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公司享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计金额分别为1,000.96万元、1,300.74万元和1,921.17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5.17%、19.31%和24.83%。若未来公司高新技术证书到期未通过复审,或者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171.49万元、13,296.64万元和15,852.9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89%、39.63%和32.06%,占比较高且金额呈增长趋势。

  公司主要通过向整车厂出售汽车ABS、汽车ESC、摩托车ABS等主动安全系统产品获取收入与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9,069.91万元、11,160.85万元和9,139.7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63%、24.37%和16.68%。

  此外,报告期内,元丰电控摩托车ABS产品收入分别为342.99万元、1055.65万元和7666.01万元,2021年、2022年,成套产品收入增加。

  招股书显示,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机动车辆主动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并已具备线控制动系统(YCHB)的研发及量产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及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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