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3月7日消息,深圳市晶宫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宫装饰”)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擅自施工被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深南招商综罚决字第1312-1号。
据企查查,晶宫装饰成立于1985年3月,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科。经营范围含承担各类建筑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承担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等。目前,深圳市博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股59.4015%。
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418条,案件总金额为12,349.85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6.76%,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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