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合肥 近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投诉:蒙城名邦物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具体内容如下:蒙城县名邦学府小区商业街自2013年交付以来,一直由名邦物业代收电费,单价1.2元/度,19#公寓电费安照0.7元/度收取,该公司在收取终端用户电费时,存在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对此,官方回复如下:
经查:蒙城县名邦学府小区商业区属于非电网直接供电主体,附属商业街的商铺属于其终端用户。小区配电设施(自管专用变压器)产权属于开发企业,现委托小区物业公司(合肥名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蒙城分公司)统一负责运行管理,代收代缴商铺电费。
该小区商业区执行电价类型是“非居民照明峰(1.20846元)平(0.67775元)谷(0.29392元)”、交流10kv电压等级。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22年12月,小区物业公司应按照平均电价0.80159元/千瓦时收取电费。经调查,2023年1月,小区物业公司以0.95元/千瓦时的价格,收取该小区商业街商户(44户)的2022年12月份转供电电费,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的通知》相关规定。
对此,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5日向该小区物业公司送达《蒙城县市场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转供电环节公示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其切实把国家现行电价政策落实到位:(一)按照文件要求对转供电环节收费开展自查自纠;(二)认真梳理、及时清退多收费用,做好登记造册;(三)积极配合,及时落实政府政策。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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