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张林霞 2月24日,深圳控股(00604)发布公告,该公司建议分拆深业物业股份并以全球发售新深业物业股份的方式(当中包括优先发售)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据悉,将深业物业股份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的建议构成第15项应用指引项下该公司进行的分拆上市。联交所已确认该公司可进行建议分拆。
于2023年2月24日,深业物业向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表(A1表格)以申请深业物业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于本公告日期,该公司间接持有深业物业92.54%的股权。于建议分拆及上市完成后,该公司预期将拥有深业物业不少于50%的权益,深业物业仍将作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
董事认为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各自的业务均已发展至具备独立上市条件的规模,且独立上市将对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有利,理由如下:
(a)建议分拆对深业物业的加速发展至关重要,令收入及盈利水平迅速持续增长。随着社区经济的崛起及服务内容的拓展及增加,物业管理企业将在促进生活方式服务行业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在不断变化的资本市场,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前景广阔,金融支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不可或缺的;
(b)建议分拆将为管理层的激励举措提供新的衡量标准,统一员工激励举措及业务目标,并增进员工的动力。更加以市场为中心的模式将有助于吸引并留存人才,打造更专业、竞争力强劲的团队,实现更好运营业绩及可持续创新;
(c)该公司及深业物业以不同的业务分部运营,坚信彼此的发展路径及业务战略各异。通过对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各自业务的清晰划定,建议分拆允许分拆集团的业务打造一个界定更加明确的业务侧重点及有效的资源配置。建议分拆亦将为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的业务提供独立筹资平台,为两个集团各自的业务发展及扩张拨资;
(d)由于拟向该公司或深业物业提供信贷或融资的金融机构对该公司及深业物业各自的信贷分析更加清晰,故建议分拆将可能提供更强的融资能力;
(e)建议分拆让该公司及深业物业的管理层分别在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的核心业务建设上尽心竭力,为更好适配各自的业务而采取不同的业务战略,因此增强了其对于相关集团具体的业务的市场变化及机遇的反应能力;
(f)于完成建议分拆后,该公司将继续作为深业物业的大部分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并通过建议分拆从分拆集团的任何增值中受益。通过下述保证配额的方式,股东将继续享受分拆集团的未来发展及业务增长带来的益处;
(g)建议分拆将增加分拆集团的运营及财务的透明度,改善其企业管治的水平,并为投资者、金融机构及评级机构提供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单独计算的更加清晰的运营及财务状况,上述改进将有助于投资者根据其对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双方的业绩、管理、策略、风险及回报作出投资决策时树立信心;
(h)建议分拆将提高分拆集团的公司形象,从而增加其吸引战略投资者的能力,而后者能够为分拆集团、投资及与分拆集团构建战略伙伴关系产生协同作用;
(i)分拆集团的股价可单独作为评估分拆集团业绩的基准,从而激励分拆集团管理层不断寻求改进,提高分拆集团的管理及运营效率;及
(j)建议分拆让该公司及其股东有机会通过分拆集团业务的独立平台实现分拆集团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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