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兰兰 2月3日,证监会网站披露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扒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证监会网站发布了德州扒鸡上海主板IPO的反馈意见,一共51个大问题,涉及公司历史沿革合规性,不同宣传渠道广告宣传费的支付情况;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等问题。
招股书显示,德州扒鸡历史沿革中存在多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自然人股东较多。2010年8月20日,扒鸡集团、崔贵海、焦林杰等110名发起人签订《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共同发起设立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8月20日发起设立扒鸡股份时,扒鸡集团股东人数为42名,此时控股股东为崔贵海。
2020年6月1日,公司与扒鸡美食城、扒鸡超市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收购扒鸡美食城超市相关资产,交易对价为12576.02万元,其中现金7576.02万元,剩余对价5000.00万元为向扒鸡美食城增发 500.00万股股份,价格为10元/股。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天津天图、深圳天图、马亮亮等34名股东与国寿投资、深圳千意领航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领航十一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中科新航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钦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鲁民投金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青岛中蓝正行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就德州扒鸡的股份转让事宜分别独立进行了协商约定,约定的转让价格从16元/股—17.65元/股不等。
2021年10月13日,德州扒鸡的股东恒丰汇富与海南颐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恒丰汇富转让给海南颐和50万股,转让价格为15元/股。
2021年11月23日,公司股东袁维红、于瑞华分别与海南颐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袁维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68万股转让给海南颐和,于瑞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万股转让给海南颐和,转让价格均为17.50元/股。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崔贵海、崔宸、陈晓静分别直接持有德州扒鸡股份2255.4万股、2000万股和20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5.06%、22.22%和2.22%。
崔贵海通过德州海富间接控制公司2.78%的表决权股份;崔宸通过德州海泰间接控制公司2.22%的表决权股份;崔贵海、崔宸共同通过扒鸡美食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万股,持股比例5.56%。
崔贵海与崔宸系父子关系,崔贵海与陈晓静为夫妻关系,崔宸与陈晓静为母子关系,上述三人合计控制公司60.06%的表决权股份,为德州扒鸡共同实际控制人。从履历来看,崔宸拥有澳大利亚境外永久居留权。
德州扒鸡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股份代持方式规避200人规定的情况;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价格及定价依据(结合对应上年及股权变动当年的市盈率说明),说明前后次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据乐居财经查阅,德州扒鸡主要从事以扒鸡产品为主,其他肉熟食为辅的卤制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山东省德州市内的食品超市经营业务。德州扒鸡主要产品以扒鸡、肉熟食等高品质佐餐卤制品为核心,辅以鸡爪、鸡翅、鸡胗等休闲卤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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