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采购内容披露真实性被质疑,两次申报文件采购金额不一致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5.1w阅读 2023-02-02 14:36

  乐居财经 邓如菲 2月1日,据北交所,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新新材”)披露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根据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首次申请文件中,发行人2020年、2021年向鑫日石墨采购金额分别为619.78万元、1831.22万元,分别为第五、第二大原材料供应商,但本轮回复文件中,2021年发行人向该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1392.72万元,2020年该供应商未进入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第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616.04万元,低于首次披露的619.78万元),发行人未说明两次申报文件中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不一致的原因与合理性。

  2021年下半年,发行人将主要原材料煅后石油焦变更为沥青焦,主要向镇江富林焦碳有限公司采购,回复文件中前五大供应商显示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向该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3876.17万元,系第二大供应商,但原材料供应商显示发行人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为2111.17万元,发行人未说明前后采购金额不一致的原因。

  对此公告回复称发行人各类采购变动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厂房车间和设备增加、产能扩大等变化趋势相匹配,变动具有合理性。

  宁新新材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年产量超过1万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特种石墨材料及制品,主要作为下游行业生产过程所需的耗材或零部件,被广泛应用于锂电、光伏、人造金刚石、冶金、化工、机械、电子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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