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邢宝君 发自大连 日前,大连中山区制定了人才购房补贴暂行办法,以集聚各类人才到中山区就业创业,充分发挥人才在推进域内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按照补贴标准,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购买100㎡以上首次交易住宅(含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的公寓),一次性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购买100㎡以上首次交易住宅(含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的公寓),一次性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购买非住宅类公寓的,按照住宅类补贴的50%标准予以补贴。购买100㎡以下首次交易住宅(含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的公寓)的,按100㎡以上标准的75%给予补贴。购买首次交易公寓(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的)的,按100㎡以上住宅类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据悉,本办法适用于中山区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中企业要求登记注册和税收征管关系均在中山区范围。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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