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合肥 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发文,芜湖将全面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异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1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重点如下:
1、支持在芜湖行政区域以外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芜湖行政区域内购(建)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需在异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申请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同时符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所有条件;
3、以下情况不予受理异地贷款申请:
个人征信有连续3次(含)以上或累计6次(含)以上逾期记录;
申请人提交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无法核实或与核查结果不一致的;
“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或“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核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或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不予贷款的。
4、政策执行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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