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政出炉,为期3年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8w阅读 2023-01-02 11:15

  乐居新媒体深圳  12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作如下决定: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核心是暂停对开发商预售款的监管的相关条例!

深圳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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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明确,暂时停止适用上述有关规定的期限为三年。暂时停止适用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法规有关规定;实践证明不宜停止的,恢复施行法规有关规定。

  这也跟1个月前网传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要变”契合,未来银行监管或改为政府监管。

  政府介入监管后,开发商资金挪用、提前支付等现象能够得到有效规避,交房更有保障;有利于整个房地产开发流程中资金的合理配置,进而有助于房地产更加平稳健康的发展。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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