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泰科技IPO:实控人父亲被限制消费,90后姐弟替父“出征”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5w阅读 2022-12-26 13:45

  乐居财经 兰兰12月23日,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泰科技”)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深市创业板上市。

  据乐居财经查阅,晨泰科技从事智能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于在智能化领域积累的电能计量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形成了智能电网和新能源两大业务板块,产品包括智能电表、计量配套设备、用电监测、新能源充电桩等。

  招股书显示,2010年12月27日,李庄德、沈秀娥夫妇共同出资设立晨泰科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晨泰集团最初由李庄德、李庄淼、李庄标三兄弟设立,设立时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低压电器、仪表、仪器”,产品主要包括机械电表、水表及气表。

  晨泰集团于2008年开始切入智能电表业务,经营至2010年时,已具备一定规模,除智能电表业务外,同时经营机械电表、计量箱、水表等业务。

  为保证拟上市主体的主业突出,李庄德、沈秀娥决定将智能电表业务分拆出来成立新的上市主体,因此于2010年12月设立晨泰科技,并于2012年将晨泰集团的智能电表业务注入晨泰科技。

  智能电表业务注入晨泰科技后,以项超、林明光为核心的管理团队全职在晨泰科技履职。李庄德、沈秀娥于2013年4月将其所持有的晨泰科技股权转让给新泰伟业(李泽伟、李梦鹭合计持股100%),完成控制权的交接。

  智能电表相关资产和业务剥离后,晨泰集团继续经营机械电表、计量箱、水表等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以及担保债务的影响,晨泰集团的计量箱和水表业务、机械电表业务后续陆续停止经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晨泰集团无实际经营业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晨泰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李泽伟和李梦鹭,二人通过新泰伟业间接持有公司41.57%的股份。李泽伟和李梦鹭系姐弟关系,并于2015年7月2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6年内维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父亲李庄德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李庄德、沈秀娥控制的晨泰集团、华灿电子为人民法院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据悉,晨泰集团等的失信行为主要系因为该等主体卷入温州地区担保圈危机,其作为担保人对外担保对应的主债务违约,从而承担大额担保责任并涉诉所致。

  李梦鹭: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商学院金融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新泰伟业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新泰伟业监事;201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投融资部经理、总监;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泽伟: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2013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新泰伟业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新泰伟业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1月开始任职于公司企业管理部;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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