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光大物业被处罚1.8万元,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7.4w阅读 2022-12-05 17:59

  乐居财经 12月5日消息,东莞市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为东岭消行罚决字﹝2022﹞第0107号;处罚金额为1.8万元;处罚单位为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大岭山大队;决定日期为2022月11月25日。

  违法事实显示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大岭山大队于2022年11月21日查明:东莞市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凯东新城住宅小区第四期(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东莞市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曹涛,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停车场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等。该公司由东莞市佳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且后者由民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目前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5家,包括东莞市光物联创投资有限公司等。

  (责编: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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