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青建房字2022-76号文件《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存量房交易便捷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就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带押过户”模式的意义;二 、创新机制,推行公证机构监管资金模式;三 、理顺程序,明确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四、 加强配合,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具体内容如下:
来源:乐居新媒体
相关标签:
房情报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