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吴文婷 12月1日消息,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菊乐股份”)于近期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时间轴上,其曾于2017年12月8日、2019年8月2日以及2022年7月1日三度递表。
据招股书,2019年-2021年,菊乐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29亿元、9.94亿元、14.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1亿元、1.3亿元、1.58亿元。
据悉,早在2020年4月,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菊乐股份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分公司出纳挪用公司资金发生额累计达9577.89万元,且首次申报稿未披露该事项、货币资金披露不实、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返利计提不准确等问题。
对此,菊乐股份在招股书中解释称,菊乐股份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支付的关键控制点的执行方面存在重要缺陷,其中眉山分公司在2019年3月之前没有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每月对票据进行监盘,导致没有及时发现票据异常情况的执行缺陷,是导致员工挪用资金的直接原因。
菊乐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含乳饮料及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含乳饮料、发酵乳、巴氏杀菌乳及灭菌乳等,能够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场景对含乳饮料及乳制品的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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