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达创始人之子龚斌借钱入股,业绩未达对赌协议约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2w阅读 2022-11-28 17:24

  乐居财经 孙肃博 11月28日,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新招股书,拟冲刺深市创业板,海通证券为其独家保荐人。

  招股书显示,福尔达控股股东三花控股与第二大股东龚斌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借款协议》、《补充协议》对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了约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股份回购条款尚未解除。

  据悉,龚斌系福尔达创始人龚福根之子。2019年12月,三花控股将其持有福尔达有限35%的股权以人民币5.8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龚斌。三花控股向龚斌提供同等金额的股权转让借款,并要求龚斌将受让后的35%股权质押给三花控股,为龚斌向三花控股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龚斌与三花控股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借款协议》《补充协议》,若福尔达在2023年12月31日前资产证券化不成功,且龚斌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及时足额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双方同意按2021年至2023年三个财务年度预期年均净利润*不低于8倍市盈率的价格由三花控股进行回购龚斌所持福尔达股份;市盈率根据业绩实现情况在8-10倍之间调整,具体为:预期年均净利润高于或等于3.5亿元,市盈率为10倍;预期年均净利润高于或等于3.2亿元但低于3.5亿元,市盈率为9.5倍;预期年均净利润高于或等于2.6亿元但低于3.2亿元,市盈率为9倍;预期年均净利润高于或等于2.3亿元但低于2.6亿元,市盈率为8.5倍;预期年均净利润低于2.3亿元,市盈率为8倍。

  据招股书,2019-2021年,福尔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48亿元、22.4亿元、24.36亿元;归母净利分别为1.14亿元、1.48亿元、1.87亿元。

  据了解,福尔达是一家集光机电等功能的设计、研发、制造于一体的汽车零部件综合制造服务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企业提供汽车智能光电系统以及汽车座舱功能件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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