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21家银行入选!贵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银行中标公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3.8w阅读 2022-10-18 17:45

  乐居新媒体贵阳 来自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消息,10月17日,贵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银行项目中标公示,共计21家银行入选。

(截图源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截图源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具体入选名单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2022年9月17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筑建通〔2022〕253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操作规程》(暂行)的通知,该《通知》内容提出,将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实行重点监管;全额监管中的重点监管额度标准由住建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结合区域、建筑结构、用途等因素综合测定,并不定期调整向社会公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预售许可证范围内商品房全部建设完成并取得现房销售备案后止等。

  除此之外,同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印发了《银行保函替代新建商品房重点监管资金操作规程》,推出以银行出具的现金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监管资金的利好政策,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银行出具的现金保函替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重点监管资金,当出现索赔情形并发起索赔时,由现金保函出具银行将索赔资金全额缴入监管账户或指定账户的动作。

  申请办理现金保函业务的房企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申办保函业务的房企需在“白名单”内。二是申办保函业务的预售证对应监管账户未发生司法冻结、司法扣划、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三是申办保函业务项目需经房企及其持股运营企业的集团总公司确认,并出具《现金保函业务知晓书》。四是提交申请时房企无较突出信访维稳事件(行业监管处和房监处认定),且项目施工进度正常。

  同日,现金保函出具银行需要满足三个要求:一是保函银行仅限于在贵阳市设有营业机构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省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贵阳分行及总行设立在贵阳市的省属、市属股份制商业银行。二是保函银行应为非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三是在保函期限内保函银行及其上级银行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赔偿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对抗索赔请求,确保权力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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