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地产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6835.89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7.1w阅读 2022-10-12 10:24

  乐居财经 王敏  10月12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浙0105执4690号,执行标的为68,358,928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

  企查查显示,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7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良剑,注册资本为3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等。公司由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江西新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江西新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新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49%。公司对外投资企业32家,房地产类28家。

  据企查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司法案件共374起,其中被告身份占89.84%;该公司目前有被执行人记录28条,被执行总金额406,457.29 万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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