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合肥讯 近日,一份盖有“六安市住房发展中心”公章的《通知》文件在网上流传。
据《通知》显示,六安将“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物价部门备案价,原则上不低于备案价格的90%”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六安市应对疫情纾困暖企促进房地 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六建房〔2022〕23 号)中“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物价部门备案价,原则上不低于备 案价格的90%”有关要求,六安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将于9月19日(下周一)起启用实际成交价区间限定功能, 网签合同成交价高于物价部门备案价或低于物价部门备案价格的90%将限制网签,同签订、打印和申请备案等功能。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9月19日(下周一)前按照“应 备尽备”的原则完成在途网签合同的备案工作。未按照此通 知执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企业负责!
图源:微博@合肥川哥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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