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合肥讯 8月5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职住平衡企业范围由原来的工商税务关系在合肥高新区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家电和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创意文化产业和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变为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企业。
申请职住平衡人员申请条件由原本的:
1、具有合肥市购房资格
2、在上述重点产业单位工作,连续在合肥高新区缴纳社保满1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合肥高新区无自有住房等条件
变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肥市购房资格;
2.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企业的职工,连续在高新区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4.家庭成员中(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人子女)若有多人符合职住平衡政策,仅可一人申请。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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