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区配建公共文化设施拟与主体工程同步投用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6605阅读 2022-07-29 14:45

 乐居新媒体 北京   住宅配套公共文化设施无法同步投用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7月27日举行,对《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

  据悉,条例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要“同步交付使用”的表述。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应当按照有关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标准,规划、建设和移交配套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条例草案二审稿还提及,要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建议根据《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长期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补充完善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规定,鼓励合理利用文化广场、公共服务大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另外,条例草案二审稿在提出利用奥运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内容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发挥“双奥之城”独特优势,将“北京奥运文化资源融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此外,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运营主体监督管理,对购买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编制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参考依据。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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