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 7月23日消息,据江西住建官微,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部分城市在整治行动中查处的第二批10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原因涉及违规挪用商品房预售款、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售房、违反商品房“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规定、未竣工验收备案违规交付、违规虚假宣传等。10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南昌市新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力江悦项目未将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有关工程建设,导致项目工程停工、逾期交付。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萍乡市中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鲲府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商品房。萍乡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3.抚州市铜锣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铜锣湾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购房人定金。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江西立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景城小区四期部分在售房源未按规定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一房一价”,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5.江西星际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均和·璞悦湾项目在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擅自交付。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规对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规交付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赣州联华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联泰天璞楼盘项目,销售时宣传购买洋房一、二层可享受赠送不计入房产面积的地下室夹层,实际交房时无法兑现承诺。赣州市蓉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7.宜春市王某通过某实业公司与某建工公司(两公司均为王某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利用建筑原材料买卖合同套取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宜春银保监分局依法依规对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相关银行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8.上饶市广丰区宏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广丰国际商贸城项目,2021年10月1日至30日期间,将购房人三年商铺租金一次性按总房款的16%从购房款中扣除,未及时按规定将上述预售所得款项缴入监管账户。上饶市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规暂停拨付该项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暂停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暂停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并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9.吉安凯旋物业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旋中央城项目违反《吉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29条、第34条有关规定,未将有关资料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10.江西省赣科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备案证书已过期,未按规定进行延续备案。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规向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办理备案手续,对其代理的仙湖园项目暂停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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