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办法》发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上海物业管理行业 4.5w阅读 2022-07-11 23:13
上海市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评价体系自2017年设计研发,2018年起逐步试点施行,至2021年历经五年探索、试点和不断完善,已日臻科学、规范和成熟,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稳步向前,形成了宝贵的上海经验。

2018-2020年是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评价体系试点期的第一阶段,从业人员通过考试鉴定、增持审定、证书互通等方式分别获得相应级别的物业经理证书。

2021年,为完善本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规范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评价工作,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414日发布了《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20条,对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证书的适用范围和作用、依据、获取方式、继续教育要求等多个方面作出详细说明及规定,经一年试行,有力推动了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价工作,规范了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截至2022年6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数据库中共有物业经理各级别持证人员21072人,其中物业经理(管理员)6266人,物业经理(初级)2768人,物业经理(中级)7993人,物业经理(高级)4045人,行业“塔型”人才结构已现雏形。

2022年,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总结经验、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01



停止办理证书增持审定


第九条中,明确2022年及以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证书增持审定


02



证书互通增加审核环节


第十条中,增加证书互通的条件,从业人员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行业专项培训证书后,需经当年度证书互通机构审核确认基本从业信息,统一参加线上政策法规学习后,颁发对应等级的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证书。


03



强化竞赛证书对应关系


第十一条中,对荣誉激励做了明确规定,参加上海市物业行业技能竞赛,各单项工种的前三名人员,增发物业经理(高级)证书;单项工种取得第四至十名的人员,增发物业经理(中级)证书。



04



延长遗漏学时补足时限


第十三条中,将之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的人员,补足学时的时限由一年延长为二年,证书挂起后,如需恢复有效,可于未完成任务周期顺延二年内补足,证书即恢复有效。


其余修订部分,均为在试行《办法》框架下作出的细节完善,修订版《办法》公布如下,自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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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物业管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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