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是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评价体系试点期的第一阶段,从业人员通过考试鉴定、增持审定、证书互通等方式分别获得相应级别的物业经理证书。
2021年,为完善本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逐步规范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评价工作,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4月14日发布了《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共20条,对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证书的适用范围和作用、依据、获取方式、继续教育要求等多个方面作出详细说明及规定,经一年试行,有力推动了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价工作,规范了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截至2022年6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人才数据库中共有物业经理各级别持证人员21072人,其中物业经理(管理员)6266人,物业经理(初级)2768人,物业经理(中级)7993人,物业经理(高级)4045人,行业“塔型”人才结构已现雏形。
2022年,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总结经验、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01
停止办理证书增持审定
02
证书互通增加审核环节
03
强化竞赛证书对应关系
第十一条中,对荣誉激励做了明确规定,参加上海市物业行业技能竞赛,各单项工种的前三名人员,增发物业经理(高级)证书;单项工种取得第四至十名的人员,增发物业经理(中级)证书。
04
延长遗漏学时补足时限
第十三条中,将之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的人员,补足学时的时限由一年延长为二年,证书挂起后,如需恢复有效,可于未完成任务周期顺延二年内补足,证书即恢复有效。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来源:上海物业管理行业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