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 6月17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